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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冯小宽等18人诉新疆乐通疆途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仲裁裁决书的送达公告

2025/10/29 3.1k 阅读 280 点赞

新疆乐通疆途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冯小宽等18诉你单位因工资争议劳动争议一案(高区劳人仲字〔202586)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委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区劳人仲字〔2025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新疆乐通疆途商贸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冯小宽支付5600元;赛金山12500元;赵恩祥5650元;张茂芝6975元;牛生茂6975元;王彦飞6975元;郭震5400元;付玉芳4500元;张永军4500元;付会志1150元;刘泉泉3600元;阿里木江买合木提4500元;王二峰3260元;刁留住3260元;付明国3260元;赵启3260元;刘丹3260元;王永永3260元工资,合计87885元。

你单位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高昌区葡萄镇鸿景园社区鸿景广场公交站向东100米,高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一楼F107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