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吐鲁番市民政局将对登记的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印发《市本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和《新疆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度检查操作手册》,相关内容已登载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参加年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市本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 新疆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度检查操作手册。
吐鲁番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