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001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21〕8号
- 公开日期:2021-04-17
关于公布《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89号)和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吐政办〔2021〕2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各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工作,编制完成《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涉及6个部门(单位)14项证明事项,《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涉及14个部门(单位)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请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落实目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作流程,严格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作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我市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目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权责清单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目录的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和更新目录。
附件:1.《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2.《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行政事项名称 |
证明材料 |
设定依据 |
实施方式 |
承办单位 |
1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2014年7月1日发布)《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十条“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市自然资源局 |
2 |
地图审核 |
专业内容公开 证明文件 |
【规章】《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06年6月23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十一条第二款地图上表达的其他专业内容、信息、数据等,国家对其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3 |
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 |
小微企业证明 |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2021年1月7日发布) 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应当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通过告知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实施。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4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供养亲属关系证明和无固定收入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六条、《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5 |
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申领 |
死亡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六条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6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定 |
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7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死亡证明材料 |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八条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三条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8 |
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地方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9 |
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地方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10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
《雷达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十二条第(三)项: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吐鲁番市气象局 |
11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等; (三)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围(距离)、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 (四)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五)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射电天文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具体的使用地点和有害干扰保护要求;用于开展空间无线电业务的,还应当提供拟使用的空间无线电台、卫星轨道位置、卫星覆盖范围、实际传输链路设计方案和计算等信息,以及关于可用的相关卫星无线电频率和完成国内协调并开展必要国际协调的证明材料。 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市无线电管理局 |
12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第六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和必要的技术资料,经审查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后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13 |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根据本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无线电台执照;需要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同时核发无线电台识别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无线电台(站)需要变更、增加无线电台识别码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
14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经济困难证明 |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 |
市司法局 |
附件2:
吐鲁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具体改革措施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频率许可证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
市级以上无线电管理局 |
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依规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
2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台(站)执照 |
地面无线电业务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 |
市级以上无线电管理局 |
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依规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
3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18〕213号 |
区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事项监管部门可以当场做出书面行政许可。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应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2.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应当从严处理,将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记于食品经营者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4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3《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 |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审批领域,及时修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明确食品相关产品发证范围。2.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产品检验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5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化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2.《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 ) |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
对化肥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产品检验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6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区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1.出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7 |
新闻出版局 |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区县级新闻出版局 |
1.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印刷经营许可证》。 2.取消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中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准入条件并完善有关管理规定。 3.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8 |
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区县级新闻出版局 |
1.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印刷经营许可证》。 2.取消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中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准入条件并完善有关管理规定。 3.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9 |
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10 |
公安部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特种行业审批表》(旅馆业)(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境外人员凭法定有效证件。外地人员还需办理居住证、经营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及场所部局、房屋结构和房间、床铺分布平面图、从业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花名册、验证登记、访客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由单位法人签章的《承诺书》。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开办的旅馆拟设置在包含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中的,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书面意见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11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
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由申请人及其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承诺书》、《特种行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及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已取得印章刻制技术培训证明,可附作参考资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12 |
公安部 |
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经营审批 |
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审批决定。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13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站许可经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 |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1.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许可证。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14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
15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区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对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面积、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人员要求等)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
16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生鲜乳准运证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贮奶罐合格证明材料、车辆所有者身份证明和驾驶员、押运员身份证及健康证)。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17 |
应急管理部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实行告知承诺:1.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2.当事人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
18 |
商务部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加油站建设批准文件;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产权证明文件;商务、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消防、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 )《成交确认书》)。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对企业成品油相关资质、证照手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企业成品油购销情况、供油协议进行监督检查。3.对企业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企业油品提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6.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换发新证。7.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上报市商务局要求撤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
19 |
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
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20 |
财政部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核发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区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机关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代理记账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1.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2.对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职业条件(包括企业社依法设立,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发现虚假承诺内容或承诺严重不实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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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 |
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对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具备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内部管理制度、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22 |
人社部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700号,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明确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和办公室设施、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项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23 |
住建部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
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
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日常监管; 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24 |
住建部 |
以下范围建筑业企业资质:1.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建筑业企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3.施工劳务资质;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法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作出审批决定。 |
按照《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的公告》要求,于资质审批后三个月内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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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专用)核发(500亩以下由县级林草部门审批、500-2000亩由市林草部门审批办理)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专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区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1.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2.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相应场所、人员、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条件,并提交材料,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