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11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19〕120号
- 公开日期:2019-08-18
吐政办函〔2019〕120号关于建立吐鲁番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义》(国发〔201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8〕5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马合木提·吾卜卡斯木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赵卫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温倩姆·阿不力孜 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黎达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海 市委网信办副书记
杜汉伟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孟令文 市政府办(扶贫办) 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礼松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
王宇梅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宇久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玉英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国强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张建伟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沙广旺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田步江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章 平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立群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台长
张 晨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热孜万·热西提 市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副调研员
艾尔肯·艾外都拉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有勇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 玲 市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石 磊 市团委副书记
魏礼青 市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阿不来孜·阿山 市残联副理事长
依力哈木·赛都拉 市老干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细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应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送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吐鲁番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吐政办〔2017〕40号)同时废止。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