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
政策政策解读

《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的制定说明

2020/03/25 5.7k 阅读 62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结合吐鲁番市实际,制定了《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不仅影响了各族群众的生活,也对各类企业的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虽然吐鲁番各类企业相继复工复产,但受疫情影响,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用工、资金等方面仍然面临较大的困难,部分企业甚至难以为继,而这也将对吐鲁番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

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的制定,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并对企业在用工等方面予以帮扶,为各类企业尤

企业度过疫情难关注入一剂强心剂,也为确保完成全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

二、主要内容

《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共有各类惠企措施11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在缴纳失业、养老、工伤保险费、工资保证金、住房保障金等方面的措施。

第五条主要是对租用国有和民营经营类单位持有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在租金支付方面的措施。

第六条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在水、电、气、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缴纳方面的措施。

第七条主要是对防疫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相关支持补助政策。

第八条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在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措施。

第九条主要是针对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补助方面的措施。

第十条主要是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一条主要是在依法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措施。

三、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时限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结合吐鲁番实际制定了《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

《吐鲁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适用于吐鲁番市各中小微企业。适用时限措施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时限执行,如无明确时限的,执行期暂定为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解决响应两个月后止。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