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建立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函如下:
同意建立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自治区、市本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新政办函〔2021〕27号),按照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建立《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吐鲁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吐鲁番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吐鲁番市委网信办、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人行吐鲁番中心支行、吐鲁番银保监分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会议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文件。其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吐鲁番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郭其军 吐鲁番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召集人:贾卫东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员
成 员:加帕尔·卡德尔 吐鲁番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子龙 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宇久 吐鲁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赛买提·艾依提 吐鲁番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英 吐鲁番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费振华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木拉提·尼亚孜 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曲 刚 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步江 吐鲁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立群 吐鲁番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陆江春 吐鲁番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邵新荣 人民银行吐鲁番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苗 盛 中国银保监会吐鲁番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