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51号)要求,现就落实好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治区组织第三方机构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评价数据采集工作,10月底结束数据采集工作,11月上旬提交评价结果。请各区县、各部门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提前谋划安排,根据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梳理充实完善涉及本区县、本部门需要完成的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评价指标内容,确保我市在今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估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二、认真对标,逐一落实。今年,自治区对我市的政务工作考核评价内容有两项,一项是政务公开工作,另一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是采取网络测评(主要通过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数据)、电话测评、线下测评、问卷调查、专家验收等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分析评价。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是采取网络测评(通过登录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事等方式获取数据)、问卷调查、线下抽查等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分析评价。
为确保今年各项评价指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办根据新政办明电〔2021〕5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吐鲁番市2021年政务公开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吐鲁番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吐鲁番市2021年政务公开评价对象》《吐鲁番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对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标对表,按照任务分解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评价指标落实。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区县、各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考核和绩效赋分的重要依据。
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联系电话:8522885(兼传真)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涉及12、13、14项工作(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520931
附件:1.吐鲁番市2021年政务公开评价对象
2.吐鲁番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对象
3.吐鲁番市2021年政务公开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
4.吐鲁番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