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026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20〕58号
- 公开日期:2020-04-19
吐政办函〔2020〕58号关于成立吐鲁番市特色林果提质增效工程领导小组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报经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吐鲁番市特色林果提质增效工程领导小组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吐鲁番市特色林果提质增效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买买提明·卡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玉买尔江·买买提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马合木提 市政府副市长
白秉书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薛智林 市林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里木·加拉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国锋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杜汉伟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黄庆文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世行办主任
安金强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江峰 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外力·阿不力孜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沈俊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杜 江 市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任红松 新疆农业科学院吐鲁番农科所所长
帕塔尔·胡加买提 高昌区委副书记、区长
尼加提·尼亚孜 鄯善县委副书记、县长
阿不力米提·阿不力孜 托克逊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忠革 示范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智林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市林果业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区县认真推进林果业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完成自治区林果业提质增效和专家技术服务团的各项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林果提质增效工程主体责任,制定《吐鲁番市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特色林果提质增效工程的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林果提质增效工程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提供相关政策、项目和技术支持。
市发改委:负责将林果提质增效工程纳入相关规划,加大对林果业方面政策及项目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整合使用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林果提质增效工程各项水利相关政策并提供技术支持。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筹做好休闲林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对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提供各项科技和技术支撑。
市商务局:负责林果产品销售渠道开拓和营销平台搭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林果业提质增效工作中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使用和市场监督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为林果业提质增效提供气象预报和发布灾害性气象预警。
农科所:负责为林果业提质增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进林果提质增效工程各项工作。
二、吐鲁番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专班
组 长:肖建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汤红杰 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马合木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薛智林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成文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朱国锋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杜汉伟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力木·加拉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平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新亭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安金强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黄庆文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世行办主任
陈 实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仲生浩 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永健 示范区党委书记
金为国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世海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智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金为国、彭世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郭远方(市林草局)、池明(市林草局)、周慧(市林草局)、杨梅(市自然资源局)组成。
(一)负责与自治区工作专班对接协调,按照要求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负责制定吐鲁番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的时间表,督促区县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三)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各区县自然保护地调整预案进行审核。
(四)负责制定吐鲁番市自然保护地调整预案。
(五)负责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