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028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20〕57号
- 公开日期:2020-04-19
吐政办函〔2020〕57号关于成立吐鲁番市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困难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报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成立吐鲁番市农村幸福大院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建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合木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宋良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扶贫办)主任
张永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卫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平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杜汉伟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国锋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张成文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赵新亭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多力坤·胡加不都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德尔·阿不都斯木 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许智娟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帕塔尔·胡加买提 高昌区委副书记、区长
尼加提·尼亚孜 鄯善县委副书记、县长
阿不力米提·阿不力孜 托克逊县委副书记、县长
程 象 示范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卫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中身边无人照料、生活自理有困难的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农村低保对象中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的老年人,子女外出务工、身边无人照料的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以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总数及入住需求数量,建立台帐。负责加强农村幸福大院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做好管护人员的培训。
市扶贫办:负责将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纳入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对口援疆整体安排,利用帮扶单位、援疆省市资源,支持建设。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身边无人照料、生活自理有困难的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的老年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总数及入住需求数量,建立台帐。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总数及入住需求数量,建立台帐。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因地制宜提出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优先保障幸福大院建设用地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帮助有关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项目编报、争取上级资金及湖南对口援疆资金、协调服务等工作,及时办理新建幸福大院立项批复。
市住建局:负责将幸福大院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图纸审查、消防审查、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工作等。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办理农村幸福大院项目建设的环境评估审查审批手续。
市财政局:负责农村幸福大院项目建设资金及建成后投入运营保障经费的统筹落实。
市人社局:配合区县人民政府为幸福大院配备公益性岗位,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与农村幸福大院建立医养结合协作机制,做好农村幸福大院入住老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工作,定期免费为老人检查身体。
市医疗保障局:对入住幸福大院的医疗保障对象看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救助。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