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吐鲁番市关于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3/16 5.2k 阅读 223 点赞

2023年3月1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吐鲁番市关于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吐政办〔2023〕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农产品经纪人是指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的居间、行纪、代理等中介服务,促使买卖双方形成交易,以收取佣金为目的的自然人与其他经济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利用自己的智慧,掌握的信息、资本和轰动能力,以及广泛的社会联系、独有的供销渠道,在农户和客商之间架起了一座货畅其流的纽带和桥梁,实现了农户与客商之间的有效对接,在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各乡镇、村几乎都有农产品经纪人,而且农民占大多数,他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信任度,通过“市场+经纪人+农户”的方式开展经济活动。
  然而,我市还没有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准入标准及监管制度,农产品经纪人鱼龙混杂现象较为突出;尚未做到农产品经纪人持证上岗,少数农产品经纪人受利益驱使,无视商业信用和职业道德,损害农民利益和经济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对于农产品经纪人是否发挥作用、作用发挥有多少,没有建立具体的考核标准或制度;尚未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织、尚未对农产品经纪人开展系统培训等,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我市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及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是《工作方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科技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强化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育本土人才,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1535”工作思路,立足吐鲁番农业资源禀赋,深入实施农业稳市战略,以乡村振兴为重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健全乡村人才工作提质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坚持职业化方向、市场化导向、产业化取向,进一步完善机制,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数据来源
  主要通过深入全市各乡(镇)、村(社区)及田间地头走访调研,充分了解我市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调研情况,结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同时充分吸纳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四、制定过程
  2022年8月8日上午,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吐鲁番市关于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讨论会,专题听取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葡萄产业中心、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团委、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昌区政府、葡萄镇政府、亚尔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共收集意见、建议32条,其中可采纳意见、建议21条。根据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3年1月2日,市葡萄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函的形式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示范区管委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2023年1月3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研究,对该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
  五、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吐鲁番市关于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经纪人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不断壮大和规范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农产经纪人服务水平,使其在实现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二)重点任务
  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要以建立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培养机制、评价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为工作重点。
  其中,建立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培养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是遴选培养对象。按照“自愿+推荐”的原则,从村干部、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社会化组织中遴选,同时广泛吸纳农业领域回乡大学生、复转军人、创业兴业农民工等各类农村人才作为培养对象。
  二是完善培训主体。以满足农产品经纪人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培训需求,充分发挥行业单位、龙头企业、人社、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等优势资源,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知名专家和有突出业绩的农技推广员、优秀农产品经纪人等组建培训团队。
  三是科学组织培训。坚持因材施教,采取模块化培训教学方式,重点设计农业法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职业道德等必修课程和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选修课程。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相结合,以各级各类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作为实训教学基地,可选择推荐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及产业基地学习培训。
  其中,建立农产品经纪人队伍评价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是实行分级评价。实施对农产品经纪人分级认定和考核制度,按照高、中、初三个等级评价,市级评价委员会负责评价高级农产品经纪人,县级评价委员会负责评价中级和初级农产品经纪人,颁发相应等级《吐鲁番市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认定的农产品经纪人进行职业素养、工作业绩、诚信等绩效进行动态考核,根据结果予以降级和奖励。
  三是建立退出机制。根据全市农产品经纪人评价管理办法,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等问题的农产品经纪人取消参加农产品经纪人评价资格。
  其中,建立农产品经纪人服务机制的具体措施:
  建立吐鲁番市农产品经纪人人才资源信息库,可根据特长、绩效、诚信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交流服务。鼓励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经纪人交流学习、获得高效、便捷、及时的科技信息服务和市场信息服务。
  (三)时间安排
  一是摸底调查:在3月20日前对全市现有农产品经纪人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分级培训:在3月30日前将摸底后的农产品经纪人按照要求进行分级,开展系统培训,之后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
  三是考核准入:在5月30日前对完成分级培训的农产品经纪人开展准入考核,并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四是素质培训:在10月30日前对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经纪人开展1次素质培训。
  五是监督管理:在11月30日前对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经纪人开展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出具相应等级调整的决定,促使农产品经纪人诚实守信、合法经纪。
  (四)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是实现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的关键,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势互补、深化合作、部署扶持政策,制定出台《吐鲁番市农产品经纪人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农产品经纪人认定管理和评价考核。 此外,《吐鲁番市关于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对各级各相关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结合行业优势、整合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协调配合,为实现吐鲁番市农产品经纪人规模化、规范化提供保障,推动了新时代新型农业人才的蓬勃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力量。


政策解读部门: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995-8523309


来源:市葡萄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